盐城师范学院2007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
盐城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创建于1986年。1992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“全国高等师范院校教育改革试点”单位,1995年音乐学专业被评为江苏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。现有教学及管理人员35人,其中专职教师31人,现职人员中有教授2人、副教授4人、讲师11人、研究生4人、另有南京师范大学、南艺术学院兼职教授3人。设有音乐学(师范类)本科、音乐表演本科两个专业,全日制在校生308人,成人学历和函授学员200多人。音乐学院现有教学用房约3000余平方米,教学用钢琴近100台,各种中西乐器齐全,并投资数十万元建立了钢琴集体课教室、MIDI制作工作室,具有较为先进的教学条件。
一、
2007年音乐学院招生专业简介
1、
音乐学(师范)专业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研究能力,适应基础教育、中等教育和社会需要的音乐教育和应用人才。
主要开设基本乐理、和声、视唱练耳、声乐、钢琴与伴奏、合唱与指挥、音乐教学法、歌曲作法、艺术概论、舞蹈、中外音乐史与作品欣赏等课程。
2、
音乐表演(非师范)专业
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能力,能在高等、中等院校、社会文艺团体、文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,从事音乐表演、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。
主要开设基本乐理、和声、视唱练耳、歌曲作法、艺术概论、中外音乐史等专业基础课程,并根据不同专业方向开设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电脑音乐等专业课程。
二、
招生计划及学制
音乐学66人、音乐表演26人。学制均为四年本科。
三、
报考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;
3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。
五、报考办法
按照省招办统一规定,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学校或单位介绍信,到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和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。
六、考试
1、专业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
音乐学、音乐表演专业
(1)基本乐科:视唱、练耳和音乐常识三项均考,满分为130分。
(2)主试科目:声乐和器乐,只需任选一项。如选两项,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,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。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。
(3)加试科目:声乐和器乐(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),满分为20分。
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,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。音乐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。
七、录取
1、录取批次:音乐学、音乐表演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.
2、录取办法:
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。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按专业总分和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 120% ,按照“专业总分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,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。
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 200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。
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
2007年3月
学校地址: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
邮政编码:224002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yctc.edu.cn
工作部门: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
咨询电话:0515—8233058(招办刘老师)8233162(音乐学院蔡老师)
E-mail: xcs@yctc.edu.cn